這幾天波波活動力沒那麼旺盛,擔心之虞,找了一下紀錄胎動的方式 終於找到好心的媽媽提供的資訊,順便就做了一個表格來用
轉載自PTT 媽寶版 作者:cello37 原文出處 醫院在二十八週開始就會要求測量胎動,減少憾事發生, 長庚醫院教學紀錄胎動的方式: 一、每天找空閒時間(建議晚餐後),左側臥或靜坐,記錄10次胎動所需的時間。 二、量10次胎動所需的時間,分別為A、B、C、D、E, 畫圈於表格內。 表格下載 :
三、10次胎動在30分鐘內完成紀錄A,在30~60分鐘內圍成紀錄B, 在60~90分鐘內圍成紀錄C,在90~120分鐘內圍成紀錄D, 超過120分鐘完成才紀錄E。 注意事項: 若小於120分鐘(A、B、C、D),表示胎動次數無異常; 若無胎動或是紀錄為E(大於120分鐘),就要儘快回診。 測量胎動(翻滾、踢、伸展)時,不論力道的大小都可以各算一次, 但每一次必須相隔五秒以上。 據了解,到了後期胎動會因為寶寶比較大而變得較不明顯, 但還是可以依此法測得胎動才是,